8月9日,深圳一网友反映其租住地所在大厦管理处发出通知,规定“遛狗时间请在晚上22:30以后”。这引发部分住户不满。10日,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是针对大型犬,因为投诉太多,且大厦里居住的老人较多,以免老人受到惊吓才发出这样的建议。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居委会、业委会可召集居民会议、业主会议就养犬有关事项依法依规制定公约。
有网友提出质疑,遛狗出入牵绳,狗狗戴嘴套,凭什么限制几点出门遛狗?如果不能加强对对宠物犬的管理,不管几点遛狗都会扰民;如果对宠物犬管理到位了,根本不需要限制遛狗时间。物业此规定实属懒政。
也有网友表示理解,收到投诉太多说明小区遛狗习惯不佳的业主不在少数。物业这么做也是用心良苦,不过处理办法有待优化,比如针对遛狗时间的规定应召开业主大会,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来说说看,晚上十点半后才能遛狗,你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