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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虐童举报者被开除 媒体:程序正义不该被漠视

2019/1/5 8:14:52 来源:互联网 编辑:匿名

(原标题:深圳虐童举报者被开除,程序正义不该被漠视|荔枝时评)


1月3日,深圳虐童事件举报者王华礼被其供职的家政公司开除。在王华礼向媒体提供的通知书上,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这一条款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王华礼对此颇感不服,他认为发布视频是为了公平正义,没有做错。大多数网友也替他叫屈,认为这不符合好人好报的基本观念。如果举报虐童会被开除,以后谁还敢管闲事?

然而,这种认知恐怕是因为思维发生了跳跃。王华礼并不是因为举报虐童者而被开除,他是因为受到了警方的行政处罚而被开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失性辞退”中,最后一款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华礼是被行政拘留,所以并不符合这一款。从通知书中可以看出,单位辞退的依据是第二款,“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我们并不清楚王华礼与单位之间的合同是怎样签的,如果合同把行政处罚也作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那单位的辞退就是合法和公平的。

那么,王华礼应不应该被行政处罚呢?他被处罚,也不是因为举报虐童,而是因为非法侵入他人家庭监控系统,偷窥、下载,并公开传播。视频是从一款家庭安全类APP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女孩父亲的牌友提供的。女孩父亲曾使用这位牌友的手机登录过APP,所以其手机能自动登陆。牌友无意间看到虐童行为,便持续关注了一个月,然后向王华礼爆料。而王华礼在多次观看监控视频后,下载剪辑,然后网上曝光。客观上,视频的公开传播带来了好的结果,被虐打的女童获救,父母被刑拘。但是,结果正义就意味着程序正义吗?又或者说,只要结果是好的,过程就可以不论是非吗?家庭监控日渐普及,然而,被人偷窥的隐患却日益强烈。公开视频固然救了女孩,但网上也存在另一种声音,为隐私如此轻易被冒犯感到恐惧。


虐童视频片段

从事件开始,我就非常好奇,王华礼为什么不拿着视频去报警,或是向妇联等机构举报,却将之通过自媒体公开。这里不排除两种原因,一种是有私心。这段视频被起了这样的标题《又现虐童视频,跪求转发找到受虐女孩并报警》,可事实上,发布者知道这是谁家,知道女童在哪儿,监看视频的过程超过一个月,根本无须“跪求转发找到受虐女孩”,这样的标题必然是奔着点击量去的,它是一个自媒体获取十万加的绝好素材。当然,这是诛心论,因为还有第二种可能:不排除发布者担心警方会不管。连夫妻之间的家暴都不见得会管,父母打孩子可能更会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家庭内部事务。

王华礼对采访他的媒体就是这么解释的,他不信任警方。然而,不信任警方,妇联等其他机构他考虑过吗?举报虐童,并不是只有公开视频一条路径。保护孩子与保护公民隐私,也本来可以不必非此即彼。从目前的信息来判断,他似乎没有考虑过合法举报,反而是咨询律师,公开视频会不会受罚。最早公开的视频,也没有对人物面部做技术处理。不知道他是否意识到,对视频中的两个孩子来说,公开视频有可能是双刃剑。

如果合法举报走不通,再公开视频,那么,即使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不仅可以换来“情有可原”的评价,警方的行政处罚也底气不足——法律不能让人走投走路。可是眼下,仅以“不信任”三个字为解释,未免牵强。如果我们皆以“不信任”为由,那么,有人偷了我的钱,我可以打他一顿吗?

有人可能觉得,追求程序正义是一种天真,但是,社会进步本来就没有捷径可走,没有程序正义,结果正义也是很难获得保证的,总不能仍然以“包青天”时代的观念来判定现代法治社会的是非。

当然,王华礼被辞退可能不冤,但他的做法和观点依然有思考价值。保护孩子,我们的法律环境仍然很脆弱,比如还缺乏强制举报制度,比如整个社会对父母不该打孩子的认知也欠缺共识。这可能也正是王华礼的“不信任”的来源之一。此外,王华礼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受到了警方的恐吓,甚至涉及到了他的孩子。这个报料属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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