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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10年当事人:想知道“凶手”到底是谁

2018/11/23 17:52:59 来源:互联网 编辑:匿名

11月20日,万友生收到了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致歉函,院方对其在“住院期间所经历的痛苦表示歉意”。2008年12月,万友生被不明身份的人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未经过治疗就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他奔走10年起诉江西省精神病医院,今年8月终胜诉。


“因为有精神病院的病历,离婚后我的小孩都不能和我一起生活,现在只能一个人独自生活。从精神病院出来以后,蛋糕店持续了9个月就被迫关门了,只能打些零工维持生活,后来好不容易找了个保安的工作,也因为“被精神病”这件事被辞退,如今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万友声说道。

万有生,生于1964年,20多岁结婚后育有一儿两女。再被送进精神病院之前,经营一家蛋糕店,每年除了生活开支还能转十几万,日子不算富裕但是很安稳。2008年12月的一天晚上,万友生关掉蛋糕店像往常一样准备回家,却没想到半路被挟持送进江西省精神病院。住院17个小时后再没有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疗的情况下,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整整10年,王有生为了摘掉“精神病人”的帽子,多次将医院告上法庭。“我就是想知道,到底是谁把我送进医院的!”

怀疑伪造病例:“医院让15岁儿子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万友生在起诉书中提出三点质疑:第一:2008年12月7日晚间,江西省精神病医院在未经本人同意情况下强迫万友生住院治疗,并且明知有其他成年家属的情况下,竟然让万友生当时年仅15岁未成年的儿子在同意书上签字。第二:万友生明明住院时间为17个小时,但是病例上面却写了5天。第三:院方在未对万友生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疗的情况下,就对其诊断结果为“精神分裂症”。万友生还说道,当初自己出院以后去医院找当年的主治医生讨说法,在谈话录音中对方表示:病例是按照领导要求写的,并不是按照病人病情写的。


医院:按事实书写病例,不存在伪造

江西省精神病院称:医院承认在收治万友生的程序上确实存在一定瑕疵,而且医院已经按照法院判决承担了赔偿责任,也出具了道歉书。但是医院否认有隐瞒伪造病例的情况,据医院方面有关人士透露,万友生出示的所谓“新证据”,是他在诉讼过程中找到医院工作人员,用威逼和恐吓等方式取得的,不具有合法性,况且院方只是将病人的病情告知了家属,并没有对外公布,所以不存在名誉损害的情况。

到底是谁将万友生送进精神病院的?

根据万友生的住院病历来看,并没有记录他是如何送进医院的,只有妻子(现已离婚)向医院提供的万友生的病史情况,上面记载:万友生从2008年开始精神异常,经常怀疑妻子有外遇,甚至故意投放录音机监听妻子的言行,并认为岳母和妻子串通要谋害自己。关于万友生到底是被谁送进精神病院的?医院和万友生说法截然不同。

医院方称:当天是万友生的儿子女儿把他送到医院,医院才收治万友生的。但是万友生认为医院在撒谎,万友生说自己至今对当天被强制入院的情景刻骨铭心:当晚自己像往常一样,关了蛋糕店准备回家,路上突然出现4名穿制服的男子自称警察,需要万友生回警局配合调查,不听万友生的辩解就强行拉他上车,后来到了江西省医院万友生才发现,那4名男子原来穿的是精神病院的保安服。


法院:诊断有误,医院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责任

在经历一审二审后,江西省高院再审做出判决:院方让万友生当时年仅15岁的儿子在同意书上签字,在收治程序上存在过失。万友生在江西省精神医院住院17个小时,但是病历上面记载却是5天,而且院方在未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治疗,就诊断其患有精神分裂症,诊断结论明显缺乏依据,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判决院方赔偿万友生精神损害费3.8万元,同时对万友生进行书面赔礼道歉,但是内容需经高院审核同意。

至此,这件长达10年的上诉终于有了结果,但是万友生并没有停下为自己讨回公道的脚步,目前他已经对当初做虚假病历的人进行刑事控告。因为“被精神病”,万友生和妻子离了婚,孩子也不能给他养,蛋糕店也被迫关门,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如今的他已经一无所有。“打了整整10年的官司,我就是想知道,到底是谁把我送进来精神病院。”万友生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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