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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代表”私挖地下室造成坍塌获刑5年,狱中已被索赔近700万|沸点

2018/10/17 17:55:11 来源:互联网 编辑:匿名

2015年1月24日3时许,江苏省徐州市原人大代表李宝俊委托施工队私挖地下室,致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发生坍塌,李宝俊获刑5年。此后,参与坍塌事件抢险维修的各相关部门以及受损失的公司与个人陆续向狱中的李宝俊、卢祖富发起民事诉讼,新京报记者今日(16日)统计北京审判信息网所发布的信息后发现,目前索赔款已达近700万,且有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卢祖富、李宝俊的银行存款。


此前新京报报道,2014年5月至次年1月,原江苏省人大代表李宝俊委托无建筑资质条件的卢祖富个体施工队,在所购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内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达18.7米。2015年1月24日3时许,施工现场发生坍塌,出现长15米、宽5米、深10米的大坑,造成东侧毗邻的德胜门内大街道路塌陷,北侧毗邻的部分民房倒塌破坏,毗邻的办公楼等建筑破坏,同时导致德胜门外大街由北向南交通中断。2015年2月10日,因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李宝俊在江苏省徐州市家中被抓获。2016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李宝俊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处有期徒刑五年,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祖富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此后,参与坍塌事件抢险维修的各相关部门以及因此受到损失的公司与个人陆续向狱中的李宝俊、卢祖富发起民事诉讼,索赔垫付款与损失,新京报记者统计北京审判信息网所发布的信息后发现,目前李宝俊、卢祖富被判决要求支付各部门、公司和个人的索赔款已达近700万。

公示信息显示,2017年12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李宝俊、卢祖富连带赔偿王某挖掘机灭失的损失22万元,赔偿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设施维修损失700851元;2018年6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李宝俊返还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不当得利款项2132950元;2018年6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宝俊、卢祖富连带赔偿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塌陷抢修工程款1848445.39元,连带赔偿北京中恒基业印刷有限公司印刷设备损失、搬运费、空调移机安装费和厂房使用费340390元,连带赔偿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设施维修费用103294.44元。

2018年7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李宝俊、卢祖富连带赔偿在坍塌事故中受损的北京宏伟旺业科贸发展有限公司租金和工资损失256897元;2018年8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宝俊、卢祖富连带赔偿参与在塌塌事故中抢修的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抢修费用203318元,判决李宝俊支付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公证费、工程款等共计1085781.77元。

此外,根据2018年2月9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裁定书,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已经申请法院执行此前的赔偿判决,西城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冻结、划拨卢祖富、李宝俊的银行存款,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卢祖富、李宝俊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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